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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学校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指引

发布时间: 2021-06-01 09:34 发布单位: 文汇学校 浏览量: 2386 【公开】

为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21年报读我校的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范围

【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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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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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复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三、需提供的材料证明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非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5)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身份证明:①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7)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27日—6月3日;初一:5月31日—6月6日)。

2.信息初核(小一:6月4日—6月13日;初一:6月10日-6月18日)。

3.部门审核(小一:6月14日—6月26日;初一:6月21日—6月26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7日—6月29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30日—7月14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5日-7月25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6日-7月31日)。

8.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日期学校自定,小一、初一:8月2日前)。

五、公办志愿学校录取办法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六、如何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一)网站查询:登录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点击右侧“科室专栏”——“基础教育科”查询。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都已开通咨询热线,请在招生网站查看《宝安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查询学校电话号码。学校无法解答的,可向对应的学区教育办咨询。区教育局第1学区(新安街道)23207407;区教育局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区教育局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区教育局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区教育局第6学区(石岩街道)27619697。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9601185。

(三)微信:微信关注公众号“宝安教育”,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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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圳市宝安区文汇学校招生电话:0755-27852832

七、特别提醒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填报网上信息。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6月3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6月6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打印报名表。

(二)在学生就读期间,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有重叠招生范围的学校之间禁止转学,请家长合理填报志愿。

(三)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请保持各项证明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居住证不能过期失效、房产不能转让、社保不能中止缴费、租赁凭证不能过期、计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等,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或积分。

(四)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和2021年学位预测,2021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录取分数较往年将会提高,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信息,提前做好入学申请准备。建议深户有房租房(基础分为65分和70分两种情况)的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请积分较低的儿童、少年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少年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请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做好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教育局所有。

八、文汇学校招生范围示意图

【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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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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